随着商业活动在城乡的活跃和越来越广泛, 几乎每个人都离不开 "讨价还价" 这种令人生厌的嘴上工夫, 否则买者可能就得吃大亏.但是你还的价格过低,客气的卖方也得给你翻翻白眼, 不客气的也许数落你一通, 碰到态度差的会骂你个狗血喷头; 这也是部分不懂市场行情的人所最怕的, 所以他们常常吃哑巴亏. 也助长卖方的漫天要价, 遇上了不知行情的买者,他们往往狠狠地宰了一下, 造成现在人们不相信卖方, 故社会有"十商九奸"的说法. 为什么超市能受群众欢迎, 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明码标价, 起码大家知道他们的价格比较实. 但是我们不可能买什么东西都上超市, 也不利于商业活动的多样化和普及化. 特别是个体经营者还是以此为生, 所以,现在大多数的买卖还是以讨价\还价为主, 买什么东西得问价\还价\砍价数次才成交, 所以, 我认为必须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卖方对商品无论贵贱一律明码标价, 并可以随时调整, 买方有权利决定买否,但没权利降低其价格, 我认为实行这种办法, 将有利提高我国人民的诚信观, 理由如下;
一. 打击欺诈行为的合法性.
人为地提高商品价格实际也是一种欺诈行为, 但因为有买方还价作为情愿的借口, 即使成交后买方吃了大亏, 卖方却构不成欺诈, 所以也就无形之中助长了乱抬价格的行为, 使老实人吃亏. 明码标价可以使商家担心标价过高而没人问津, 因为顾客可以货比三家, 也不需要每家都要问价格, 所以商家就得定价合理才有销路, 销路不好就得自己降下来.
二. 提高人们相互信赖的心态.
过去买卖双方的关系是一种微妙的关系,卖方越是热情, 买者越要警惕; 生怕他设下陷井让你往下跳, 过去确实有很多本想买的人连问价都不敢.因为 也有些卖东西的人态度是和你买不买是有关系的, 对问了价而不敢还价大都会不高兴,对还的价过低就更不高兴, 双方有时几乎是处于敌对的状态, 完全没能体现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关心 \互相爱护的精神, 根本也谈不上互相信赖. 所以讨价还价长期下去, 将严重破坏了人际关系, 因为它是社会的毒药.
三, 有利于物价部门的监管.
全社会的商品销售实行明码标价后, 不但方便了人民的购物, 也提高了买卖双方的办事效率,节约了时间. 抑制了个别不法商人的哄抬价格的行为, 并且大大方便了物价部门的检查, 为处罚乱涨的行为提供了证据.
四, 确立社会诚信观念.
现在社会的诚信观念受到商品经济的严重腐蚀, 人与人之间的信赖程度越来越低, 在商品买卖过程中,不诚实反而得利,诚实的也没人相信. 即使你开的是实价, 买方也还是要砍价. . 有些不法商人还专门欺骗熟人\ 朋友, 因为他们碍于面子不敢砍价, 现在就有 "宰熟人\不商量" ,的说法. 被熟人宰了,也就 吃了哑巴亏还没脸和别人说, 所以我们社会的诚信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. 明码标价不但可以减少人们之间的防备心, 还可以增进人们互相信赖和感情, 改善社会风气.所以我期望国家能从这个重要性考虑, 用法律的形式在商品买卖中实行"明码标价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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