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看到一则报道;开封市一姓郭的居民和孩子在凌晨睡梦中被一阵砸门声惊醒,随后进来了十几个大汉,不做任何解释、不问青红皂白就强行把人拖出房子,接着推土机就开进来,把家里的电脑、冰箱、日常用品都砸在里面。后来经查实,该户还没有和开发商达成拆迁补偿协议,区领导证实其属于不应该拆的,是拆错了。看到这里,我不由想起几十年前有一段“洗错脚”的故事,据说还是真人真事。
那时,生产队的劳动都是集体劳动,收工回来的男男女女都是在河边把脚洗干净后才回家。有一个好色的队长见有漂亮姑娘洗脚时,常常也挤进去洗脚,而且洗着洗着就把手伸到姑娘的小腿上洗了起来,碰到胆小的姑娘她们往往就忍声吞气,胆子大一点的就叫了起来;可笑的是他竟对叫喊的姑娘还瞪眼睛,并且理直气壮地说;“洗错脚、洗错脚;叫什么、叫什么”。
这仅仅是个“错”字了决了吗?更何况拆错房决非像洗错脚那么简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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